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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电视广告的特点
时间:2016-9-14 21:44:58
1、视听表现,感染力强。
电视视听兼备是其最主要的特点。可视的直观图像使得电视可以即时传递画面、动作与色彩。通过电视,广告主可以演示产品,突出表现自己最有说服力的视觉特征,通过近镜头展示产品包装和企业标志。电视广告能够对传播内容进行动态演示,能够展现事物过程,具有很强的感染力。电视广告视听兼备,既有影像又有声音,它能让受众轻松地跨越读写障碍,准确无误地领略到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活生生的事物,免去了对其他媒介在认知上的符号转换之烦,特别易于让人受到情绪上的感染。而这种形式的表现更接近面对面的理想销售模式。所以它是一种最便于受众接受的情感型媒介,具有极强的感染力。
2、覆盖力强,到达率高,
电视广告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便可以轻松到达电波所覆盖的任何区域,直接进入亿万人们的家庭。而电视广告的“闯入”式的特点使得观众只要打开电视机,欣赏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,广告也就会随之“闯人”。其实,这是电视广告接受的被动性所致,恰恰使得电视广告有很强的穿透力和很高的到达率。
3、生活的贴近性。
电视早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,与生活如此密切相关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电视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。而电视传送的内容本身就是现实生活的延伸,同时电视也在不断地丰富着人们头脑中的“现实”。特别是单就广告作品对现实生活的“模
拟”程度而言,其他媒介形式的广告是很难与之相比拟的。
本文来自重庆房地产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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